近日,省政府召开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洪林出席发布会,全面介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情况。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负责人共同出席并答记者问。
徐洪林介绍,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生产经营面临新的困难。省财政厅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33条政策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急难愁盼”,研究提出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政策建议。
《通知》注重综合施策,着力打好政策“组合拳”,主要在加大财政投入、正向引导激励、做强担保体系、落实各方责任等四个方面,采取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偿机制、深化银担合作、科技赋能发展、强化担保体系建设、发挥龙头引领作用等方式,以更多“真金白银”“实招妙招”为融资担保机构注入可持续发展动能。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形成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良好氛围,进一步降低小微、“三农”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同时,落实行业监管、绩效评价、尽职免责、信息化管理等配套举措,保障各项政策落细落实。
《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建立健全前有补贴、后有补偿、激励引导的融资担保政策体系,鼓励全省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对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10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最高给予1%的担保费补贴。其中,担保对象为粮油生猪及“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担保业务,财政补贴比例最高可上浮50%;健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银行等多方分险共担机制,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参与风险分担的担保业务中,对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和占比增长较快、担保费率持续降低的担保业务,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补偿比例从60%上浮至最高70%。同时,试点对支小、支农、支科成效显著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1000万元—3000万元的担保业务,给予30%的风险补偿;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档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
徐洪林表示,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通知》的宣传解读,抓紧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两手抓、两手硬”,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坚守初心、聚焦主业、规范发展,支持构建全省融资担保机构良性发展新格局,更好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